这个周末装地板,今天下午抽了点时间到ff收拾东西,该留的留,该丢的丢。两个多小时的劳动收获颇丰,房间变得整洁了许多,一大堆硬纸壳还可以买钱。于是跑到小区外找了个收废品的,谈好每斤四毛,杂八拉伙共换回人民币二十八元,很是高兴。当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,那个收废品的又来找我,说是门口的保安不让他出去,需要证明是我让他进小区的。想想真不错,安全意识提高了。刚要出门,另一个人凶神恶煞的出现在我的面前,大声对我说:“我和物业有协议,废品由我来收,你不能在外面找人。”我说:“没有人跟我说过。”他说:“我现在告诉你了撒!”我很生气,说:“东西我已经卖给别人了,你们怎么解决是你们的事情。”听着一句“那他的人可以出去,废品得留下来。”我就将大门重重的关上了!我走到阳台上静观事态的变化,收废品的和那个恶人争执了好半天,围观的业主也多了起来。其中有位年长的说:“东西卖给谁还要你来干涉,冒得王法了!”这个时候,我发现收废品的向我投来求助的目光,于是我朝着人群喊:“他强行不准你把东西带出去,你就打110报警!”我的声音得到了围观业主的支持,又过了几分钟,收废品的终于把东西带出了小区。而那个恶人,正打着电话:“你们是莫样让别个进来撒…”
我的废品卖给谁,这也有人来管吗?对于那个恶人的言行我们可以好好思索一下……
他和物业有协议?什么协议?业主们知道吗?同意吗?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?
他是什么来头,胸前也没有佩带物业管理人员的徽章,说明根本就不是物业的人。
他凭什么如此嚣张?
我相信物业不会如他说得那样做的!或者说他根本就是在假借物业的名义在汉花捣乱!
